作者:admin 時間:2017-11-13 10:25 點擊:8166 次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》等法律、法規及相關規定,本調查公司主要提供以下財產調查/資產調查服務: 一、房產資料的查詢 需要委托人提供對方當事人的姓名、身份證等基本材料;可以查相關的房產登記和車輛登記狀況 二、公司股權調查 需要委托人提供公司名稱。 三、股票證券調查 需要委托人提供對方當事人姓名、身份證號等基本資料。 四、家庭隱匿財產,轉移財產調查(附尾部詳細介紹) 查房產,有房號查房產,無房號按身份證查,(須提供姓名、份證號碼) 查房產證信息,查房產證登記資料。房產檔案信息查詢:提供姓名身份證號查其名下房產 情況,或提供具體門牌號碼查權屬情況,或查是否抵押、是否被查封,可以查詢到名下有無房產,購買時間,房產證號,購買價格,面積。 查銀行存款,查銀行賬戶余額,查銀行帳號,查身份證下銀行卡資料 (須提供身份證號碼)可查出銀行余額,流水清單等。銀行賬戶余額查詢: 查詢被執行人銀 行賬戶信息,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名字反查銀行賬戶余額,或者提供銀行賬號查詢銀行賬戶資料,可以查詢到的銀行流水賬單,中國工商銀行,農業銀行,建設銀行, 招商銀行,光大銀行,發展銀行,交通銀行,中國銀行等 按身份證查車輛 查駕駛證資料;(須提供身份證號碼)車牌號碼查詢,車牌號碼查詢車輛信息,車牌號碼查詢車主姓名,車牌號碼查詢身份證住址等 全國協查債務人銀行存款、股票帳戶、有價證券。 全國協查債務人公司股權、固定資產、投資收益、到期債權。 全國協查債務人車輛、房產、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。 全國協查侵權人隱匿的全部財產、越權處分的其他財產。 隱匿或轉移財產的方式及對策 1、銀行存款隱匿轉移方式及對策。 (1)隱匿存款事實,或隱匿存款賬戶。 離婚訴訟前,將平時積蓄或工資卡上的資金取出,另存于其他銀行帳戶中,庭審時將所剩寥寥無幾的工資卡交至法院質證。 (2)將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后人間蒸發。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關儲蓄信息的情況下,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(以轉賬方式會留有痕跡),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,卻稱該款已用于日常開支。 2、不動產隱匿轉移的方式及對策。 (1)隱匿不動產。 有些當事人在離婚之前,就已經秘密購買了另處不動產。為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,在離婚時一般采取隱瞞的策略。 (2)將產權交易過戶到他人名下。 產權證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況下,不能排除一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,套取、轉移現金的可能。 (3)以他人名義購買房產。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,以他人的名義購買房產,等到離婚之后,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。此種方式最為"高超",成本也較大,因為多要支付交易契稅。一般適用于夫妻感情長期不和,離婚已是必然,而一方收入又較為豐厚的情況。 (4)婚前雙方出資購房記在一人名下。 由于不愿意失去購房機會,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,雙方出資購房,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,一方以各種理由為借口,將房產辦在自己一下名下,等到離婚時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。 (5)其他家庭動產隱匿轉移方式及對策。 一方趁另一方不備時,將家里值錢的東西,諸如冰箱、電視等大件消費品轉移到他處,或矢口否認有某些共有財產。